全年总诊疗人次2636.2万人次,出院人数107.85万人。全市累计报告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870.09万剂次。有40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总检测能力达到19.36万份/天。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分别降至8.89/10万、1.99‰、3.5‰。
建设示范村农村整村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0%。
年末全市文化系统内有艺术表演团体70个,艺术表演场所2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化馆11个,综合文化站186个。省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博物馆15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广播电视台10座,中短波转播发射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
全年出版地方报纸4种,出版期数621期;出版期刊1种,出版量0.78万册。
年末纳入统计的档案馆12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1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年向社会开放各类档案44.61万卷,130.56万件。
年末全市有体育场地1.39万个,体育场地面积938.49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5平方米。有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1所,市(县)级业余训练重点单位1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个。开工建设“幸福宜宾”城乡体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25个,建成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示范项目11个。在第32届奥运会上,宜宾籍运动员邹敬园获得1枚金牌和1枚铜牌。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5.83亿元,筹集公益金0.15亿元。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24元,比上年增长10.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79元,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24718元,增长9.9%;经营净收入7129元,增长8.1%;财产净收入3139元,增长6.9%;转移净收入7794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91元,增长10.9%。其中,工资性收入7226元,增长11.6%;经营净收入9075元,增长11.6%;财产净收入579元,增长9.0%;转移净收入3712元,增长8.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08,比上年缩小0.03。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55元,比上年增长10.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560元,增长9.3%;其中,衣着支出增长9.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0.2%、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02元,增长11.6%;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8.1%、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4.7%、居住支出增长11.6%。全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5%,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5.8%,农村为37.5%。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8.7万人,减少0.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5.7万人,减少0.2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1.8万人,增加3.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33.9万人,减少3.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3.9万人,增加3.9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8.1万人,增加14.1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30.2万人,增加3.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9.7万人,增加2.9万人。
年末全市有2.03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3.36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0.18万人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27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2.46万人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分别为620元/月、430元/月;特困供养标准为农村650元/月、城市806元/月。
年末全市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80个,其中养老机构159个,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6个。民政服务床位2.07万张,其中养老服务床位1.62万张,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床位626张。年末有社区服务中心54个,社区服务站344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05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1.7公顷,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工矿仓储用地603.3公顷,增长29.1%;房地产用地449.1公顷,增长22.6%;基础设施用地969.3公顷,减少1.4%。
全年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0.5%,未达标区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三江九河”纳入国省地表水考核的22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断面达标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94.8%。中心城区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较好。
全市共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6.5亿元。实施大气重点减排项目19个,新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60万千瓦,累计完成水泥行业深度治理6家,累计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82台,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18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48个村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7家,完成6户干法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年末全市有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449.38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73个,省级生态县(区)6个。全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51千公顷,累计822.44千公顷。年末林业用地面积55.52万公顷;森林面积66.2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9.9%;活立木蓄积2586.86万立方米,增加29.86万立方米。
全年水资源总量79.52亿立方米。
全年总用水量11.2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5%。其中,生活用水增长9.1%,工业用水下降7.9%,农业用水增长5.1%,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下降27.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5.7立方米,下降5.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立方米,下降5.7%。人均用水量244立方米,增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