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19.5万人,其中:无孩妇女1.0万人,一孩妇女10.2万人,二孩妇女1.2万人,多孩妇女1.1万人。育龄妇女中采取节育措施有14.1万人。
全年全县出生人口5628人,出生率4.3‰,死亡人口4963人,死亡率2.34‰,人口自然增长率2.0‰。
十三、民主法治与社会安全保障
年末,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11个,专业律师104人;人民调解委员会540个,共调解民事纠纷2235件;民事代理案件963件,其中:刑事辩护317件,非诉讼案件35件。全年举办司法讲座35次,培训人员7300人次。全县共有公证处1个,公证员4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2699件。
年末,全县共有公安干警473人。公安部门受理(发现)治安案件2112件,其中:扰乱公共秩序案件34件,妨害公共安全案件38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案件528件,妨害社会管理案件1512件。侦破刑事案件790件,全年发生交通事故9096件。
年末,全县共有法院干警132人,其中:法官50人。受理各类案件14335件,结案各类案件13604件,刑事犯罪人数(被告人判决生效人数)638人。
十四、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27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工资性收入8537元,同比增长9.5%,经营净收入6694元,同比增10.0%,财产净收入414元,同比增长17.5%,转移净收入4383元,同比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20元,同比增长8.9%,其中:工资性收入22967元,同比增长7.8%,经营净收入6685元,同比增长11.0%,财产净收入2371元,同比增长16.3%,转移净收入10796元,同比增长8.6%。
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5万人,参保人员中离退休人员0.9万人,参保人员工资总额达11.3亿元,全年实付养老保险金总额6.4亿元。
全年企业职工实际参加养老保险8.0万人,享受退休费社会化发放人数达5.8万人,全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4.2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65.0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19.2万人,实际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6亿元,实际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0亿元,实际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18.6万人。
全年已参加医疗保险人口达98.8万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3.7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居民人数为93.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离退休职工人数为2.2万人,参保人员工资总额达24.6亿元,医疗保险金实收5.2亿元,实际支付医疗保险费用7.5亿元。
年末,全县共有残疾人9.8万人,按城乡划分:城镇残疾人0.8万人,农村残疾人9.0万人;按等级划分:一级残疾人2.2万人,二级残疾人3.9万人,三级残疾人2.1万人,四级残疾人1.5万人。
全年全县新增就业人员931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6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5%;全年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181个,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7405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29.7万元。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南部县统计年鉴—2021》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最终核实数。
4、公报中物价、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金融、旅游、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