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共有A级旅游景区5家、星级饭店5家。A级景区接待总人数272.98万人次,门票收入0.57亿元。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434个,其中医院21个(民营医院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3个(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230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8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21人,注册护士855人,乡村医生313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91人。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74327.94万千瓦时,增长18.2%,其中工业用电量33586.57万千瓦时,增长25.2%。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0.7%,规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7%,上升1.3个百分点;郪江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污水处理率达96.5%。
人口
202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1.9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万人。
年末常住人口38.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5%,比上年末提高1个百分点。
图52017-2021年年末常住人口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20元,增长9.9%。
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4元,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12495元,增长8.5%;经营净收入12092元,增长6.9%;财产净收入3723元,增长11.5%;转移净收入8574元,增长9.4%。人均消费性支出21986元,增长2.8%,其中,食品烟酒支出7722元,增长2.4%;医疗保健支出1378元,增长3.2%;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1735元,增长1.4%;居住支出4283元,增长2.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5.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82元,增长10.7%,其中,工资性收入5381元,增长11.1%;经营净收入6457元,增长8.9%;财产净收入416元,增长13.4%;转移净收入7228元,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799元,增长9.9%,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011元,增长9.3%;医疗保健支出2182元,增长10.5%;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1249元,增长7.0%;居住支出4083元,增长8.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8%。
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7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5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44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5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67万人。
年末共有0.1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2万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城镇特困供养对象69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274人。全县共有农村敬老院13所,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2859张。
注:
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大英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公报中2017—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最终核算数;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初步测算数。
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0-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行了修订。
4.公报中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