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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邮电业持续发展。全年全区实现邮政业务总量6403万元,同比下降17.0%,实现邮政业务收入6204万元,同比增长6.0%。

  积极参加纳溪区全域旅游媒体推介会暨中国·酒街招商推介、“重庆一会一节”、“‘川渝一家亲·欢乐三峡行’、长江三峡(重庆)文化旅游泸州推介会”、“2021(第四届)国际旅游年会”等宣传活动,推介纳溪文旅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百名摄影家泸州摄影采风活动、“天府旅游美食探访团走进纳溪”“酒街花间茶话会”“景区快闪”“品味五月五·欢乐度端午”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第六届美酒音乐·欢乐季”等十余次活动,进一步提高纳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财政和金融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全区完成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0465万元,同比增长13.0%。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25082万元,同比增长9.4%。其中:教育支出74039万元,同比增长0.6%;科学技术支出3608万元,同比增长52.9%;医疗健康支出27615万元,同比下降0.9%,节能环保支出12715万元,同比增长161.7%。

  金融市场运行良好。2021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全社会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达251731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38152万元,同比增长10.4%,其中: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217813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24255万元,同比增长11.5%;全社会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达137191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41362万元,同比增长11.5%。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

  2021年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全年全区完成科技项目开发应用28项,其中:实施重点科技项目7项;推广新技术14项;新产品开发7项。

  全区教育发展局面呈现良好态势,基础教育不断加强。年末,全区共有幼儿园55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民办幼儿园43所)、小学18所、初中12所(其中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总数4331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866人,小学教职工1464人,初级中学教职工955人,九年制一贯教职工190人,完全高中教职工836人,特殊学校教职工20人。基础教育在校学生53720人,其中学前教育在校生8193人,小学在校生21380人,初中在校生16364人,高中在校生7676人,特殊学校在校生107人。2021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含高职)2675人,实际录入高校考生2241人,升学率达83.78%;参加成人高考考生1448人。“十三五”期间,全区初升高毛入学率从81.51%增加至95.96%,顺利完成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任务。2015年至2021年,全区高中招生普职比从66.3:33.7调整到49:51,招生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实现了普职均衡。

  全年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0家,实有床位2855张,卫生技术人员246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46人。2021年住院分娩率99.89%,5岁以下儿童死亡13人,死亡率6.93‰,婴儿死亡6人,婴儿死亡率3.20‰,新生儿死亡3人,新生儿死亡率1.60‰。

  全区基本实现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区文化馆达国家一级馆标准。成功创建护国镇梅岭村等3个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和安富街道三江村等10个区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区图书馆开展的“清凉夏日·快乐阅读”活动,获全省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推荐活动,在全国县级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创新案例会上作现场交流。全区自然村广播电视运行持续维护,新增龙车镇鼓楼山中继站应急广播信号发射信号,完成白节中继站搬迁及绍坝转播台维修改造;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非法地卫设施综合治理;利用广播信号宣传疫情防控等内容约1590小时。全年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安全、播出安全和秩序安全零事故。成功推荐“纳溪竹雕”等6项非遗文化列入泸州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功推荐“巴蜀液窖池”等9个白酒历史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名录。对乐道民居群等省市级文保单位开展应急抢险维修;开展护国运动文化遗址等抢救性保护与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完成纳溪区红色文物资源普查工作。加快乡村旅游实训基地建设。天仙镇被国务院确定为“旅游业发展重点区域”,获评“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区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村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乡村旅游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2021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457102人。全年全区出生人口为2348人,出生率为5.03‰;死亡人口3176人,死亡率为6.8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7‰。

  2021年,全区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改善民生,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促进消费。按常住地分,全年全区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190元,同比增长8.4%,其中:工资性收入29808元,同比增长9.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663元,同比增长10.6%。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59元,同比增长10.4%。从农民家庭收入构成来看,全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9748元,较上年增长1047元,增幅为12.0%,人均经营净收入实现7782元,较上年增长624元,增幅达到8.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442元,同比增长11.7%。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就业结构更加优化。2021年,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6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4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7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76万元。开展职业培训6651人次,其中创业培训377人,发放创业补贴24.1万元。全区共发放企业普惠性稳岗补贴241户企业,受惠职工7929人,补贴金额99万元。1-12月我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18万元,为城镇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7万元,为失地农民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5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4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8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0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收入11061万元、职业年金收入2828万元。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8478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899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9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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