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进出口总额42.23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其中,出口额30.64亿元,增长31.4%;进口额11.59亿元,增长36.4%。
六、服务业
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73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44.86亿元,增长13.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1.66亿元,增长13.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7.02亿元,增长22.9%;金融业增加值63.24亿元,增长4.0%;房地产业增加值125.06亿元,增长5.3%;其他服务业增加值334.98亿元,增长11.6%。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1.6%,营业利润增长21.4%。
七、交通和邮电
年末全市公路总里程965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77公里,普通国(省)道694公里,农村公路8686公里。公路密度为220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乡镇公路通达率100%。
全年公路客运量2063万人,旅客运输周转量86062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4569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600613万吨公里。全年水路客运量31万人,水路旅客运输周转量212万人公里;水路货运量10万吨,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55万吨公里。
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40312辆。其中,营运车辆27623辆,非营运车辆611760辆,校车181辆。营运车辆中,营业性汽车27602辆,其中客车7438辆、货车20164辆。客车中,出租车1799辆、公交车1142辆、教练车1011辆。非营运车辆中,私家车599483辆,其中私家汽车293342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3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邮政业务总量8.32亿元,增长20.8%;电信业务总量23.44亿元,增长20.2%。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24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两县)68.39亿元,增长12.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两县)240.34亿元,增长0.68%。
全年税收收入82.57亿元(含海关代征),比上年增长0.61%。其中,增值税33.60亿元,下降9.99%。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500.42亿元,比上年增长5.27%,其中,住户存款1705.15亿元,增长9.65%。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600.48亿元,增长14.17%。其中,中长期贷款1081.9亿元,增长16.18%;短期贷款444.71亿元,增长9.74%。
全年保费收入51.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31%。其中,财产险收入12.58亿元,增长5.61%;人寿险收入39.39亿元,增长13.26%。全年处理各种赔案支付额17.07亿元,增长20.31%。其中,财产险赔付8.00亿元,增长39.12%;人寿险赔付9.07亿元,增长7.49%。
年末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本年新开户75028户。证券交易额3490.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9%。
九、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园)722所,在校生47.10万人,教职工3.2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72万人。其中,幼儿园446所,在园幼儿6.45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2%;小学111所(另有教学点131个),在校学生15.36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含九年制学校)118所,在校初中生9.19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99.8%;普通高中23所,在校学生4.1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0%;中等职业学校13所,在校学生3.3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953人;专门学校1所,在册学生6人;高等院校4所,在校学生8.53万人,其中全日制学生5.56万人。
全年实施市及以上重点科技项目117项。其中,省重点科技项目56项。全年实施科技攻关项目88个。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企业110户。全年登记技术合同285份,合同成交额8.7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1.46亿元。全市商标申请5505件,新增注册商标3600件;新增专利授权3508件,比上年增长47.8%;全市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8766件、有效发明专利1622件,分别增长20.9%、17.2%;拥有有效实用新型专利7788件、有效外观专利1332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艺术表演团体4个,文化惠民扶贫演出700余场,国内外商演156场。全市有博物馆4个,文化馆7个,文化站99个,文物受保护单位211个。全市有公共图书馆7个,图书总藏量68.84万册。全市有广播电视台3座,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3座。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全市A级景区接待国内外游客583.9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824.61万元,分别增长51.53%、171.57%。新评定3A级景区3个。
全市出版图书种类12种,出版量1.3万册;出版报纸种类2种,出版量1540.58万份;出版期刊种类4种,出版量3.28万册。
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2143个。其中,医院6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4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6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乡镇(中心)卫生院7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个,村卫生室136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577个。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急救中心(站)1个,采供血机构2个,卫生监督支队(大队)8个。
年末全市卫生机构床位23208张。其中,医院床位1811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393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705张。全市共有卫生人员264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478人,其他技术人员1430人,管理人员1187人,工勤人员1911人,乡村医生1092人,卫生员6人,其他人员739人。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为2013.91万人次,全市居民每年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8.09次。
全市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为549.79/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 0,婴儿死亡率为2.17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