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年末,全县共有土地面积6028715.03亩,其中:耕地面积673921.55亩,林地面积5030667.5亩,农用地面积5825515.9亩。森林蓄积量14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14%,已建成蓄水工程年实际供水能力8896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5414公顷,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9928.63公顷。
年末,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6.0%,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9.06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2.7分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26天。
全年安全事故亡人总起数15起, 总死亡人数16人。其中经营性事故15起,经营性事故死亡16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2人。
注: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4.其他服务业包括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
5.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