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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三园四地”园区固定资产投资191.1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1.2%,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43.0%。全年工业投资20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园区工业投资153.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占“三园四地”园区固定资产投资的75.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03.09亿元,比上年下降9.6%。

  年末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70户,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621.1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商品房竣工面积157.83万平方米,增长74.3%;商品房销售面积118.59万平方米,下降6.3%;商品房销售额64.60亿元,下降13.2%,其中住宅销售额50.00亿元,下降13.1%。

  全年农村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达183.5万元,改造71户,面积0.62万平方米。

  八、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195.24亿元,比上年增长68.2%,其中,出口120.20亿 元,增长46.9%;进口75.04亿元,增长119.0%。全年新签市外项目70个,其中投资上亿元项目47个。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6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5%。

  九、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94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49.02亿元,增长18.8%。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15.17亿元,增长22.4%;企业所得税12.37亿元,增长52.1%;个人所得税1.16亿元,下降1.6%;城市维护建设税6.82亿元,增长19.1%;房产税1.90亿元,增长24.5%;土地增值税0.34亿元,下降48.6%;契税2.06亿元,下降23.2%。

  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7亿元,比上年下降5.8%。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亿元,增长13.2%;公共安全支出5.35亿元,下降1.1%;教育支出21.29亿元,增长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3亿元,增长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亿元,增长25.2%;卫生健康支出7.83亿元,下降37.2%;节能环保支出5.84亿元,下降52.5%;城乡社区支出9.24亿元,下降4.0%;农林水支出12.48亿元,增长0.1%;交通运输支出6.39亿元,增长112.9%;住房保障支出4.05亿元,增长22.8%。

  年末有各类金融机构73家,其中银行机构22家,新型金融业13家,证券营业部4家,营业性保险分支机构34家。

  全年社会融资规模【11】1912.28亿元,当年新增177.03亿元。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15.75亿元,比年初增长14.7%,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013.82亿元,比年初增长14.6%。年末住户存款余额638.46亿元,增长11.7%;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33.09亿元,增长24.8%。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818.12亿元,比年初增长13.7%,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818.07亿元,增长13.7%。金融机构全年净利润收12.72亿元,比上年增长34.3%。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比(贷款比存款)由上年的81.4%下降为80.7%。

  全年证券交易额比上年增长16.3%。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总收入42.72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财产保险收入7.75亿元,下降2.5%;人寿保险收入34.97亿元,下降2.5%。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9.75亿元,其中,财产保险赔款支出5.36亿元,人寿保险赔款及给付支出4.39亿元。

  十、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91元,比上年增长9.0%【12】。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19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63元,比上年增长10.9%。

  在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7856元,增长9.3%;人均经营净收入5212元,增长9.6%;人均财产净收入2870元,增长3.3%;人均转移净收入10081元,增长8.2%。

  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5703元,增长10.8%;人均经营净收入7475元,增长12.1%;人均财产净收入507元,增长5.4%;人均转移净收入5778元,增长9.9%。

  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20年的2.41︰1缩小为2.36︰1。

  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107元,比上年增长9.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012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478元,增长11.3%。

  全区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2.8%,农村为37.4%。

  年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08万人,比上年下降0.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2.99万人,下降4.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48万人,增长3.6%;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9.16万人,下降2.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17万人,增长3.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2.41万人,下降6.7%;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5.59万人,增长4.2%。

  全年累计发放民政救助资金3.46亿元,困难群众、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年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人数4.05万人,比上年下降5.4%,其中,城镇低保人数1.08万人,下降5.1%,财政性资金支出6922万元;农村低保人数达2.19万人,下降2.2%,财政性资金支出10287万元。全年国家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5439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3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15元/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827元/月,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1465元/月,社会散居孤儿补助标准1277元/月。

  年末全区各类社会养老机构46个,社会养老机构收养床位4749张,年末入住人数1818人。年末拥有城镇社区服务中心122个,农村村级服务中心303个。建成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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