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73元,同比增加2062.8元,增长6.1%。从收入构成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805.7元,增长6.1%;人均经营净收入6438.2元,增长5.8%;人均财产净收入836.7元,增长5.5%;人均转移净收入4592.3元,增长7.1%。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2元,同比增加1323.8元,增长7%。 从收入构成看,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306.2元,增长7.8%;人均经营净收入8592.7元,增长6%;人均财产净收入381.7元,增长8.7%;人均转移净收入841.4元,增长7.1%。
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2520人,比上年增加16622人,增长25.22%。其中:在职职工64268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18245人;供养比:3.52:1;实际缴费人数52170人,其中:单位职工29085人,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2308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8616人,比上年增加6451人,增长5.7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5545人;失业保险参保47252人。
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44947人。参保职工中企业职工20129 人,占45%;事业单位5499 人,占12%;机关单位 3248人,占7%。职工中在职职工参保 30016人,占 66.78%;退休14931人,占 33.22%。生育保险参保28876 人。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212427人,其中:成年人参保160588人,中小学儿童参保51839人。
全市建成养老机构6所、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个,农村老饭桌11个,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52个,共有养老床位1581张,其中机构床位数1120张,护理型床位476张,护理型床位数量占比机构床位总数的42.5%,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5.1张。年末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401人,共发放各项补贴及资金1687万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3675人,共发放各项补贴及资金7137万元。
注:
1、本公报中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