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水资源总量13.7亿立方米。2022年全县用水总量1393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606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3.5%;工业用水量5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0.36%;生活用水量545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9.12%;生态环境补水量237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7.02%。
环境:全面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指标。SO2、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和1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城市燃气普及率83%,城市供水率99.8%,城市污水处理率99%,垃圾处理站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绿地率39.1%。
应急管理:全县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全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2022年康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公报中财政、就业、社保、医保、金融、旅游、交通、通信、邮政、教育、文化、广电、卫生、环保、应急、民政、气象、能源以及社会发展方面的数据由县直及驻康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