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县级文化馆和公共图书馆各1个,各类图书及期刊50.3万册(含农家书屋),文化广播服务站14个,广播综合覆盖率99.7%,电视综合覆盖率99.4%,广播电视户户通覆盖212个村。
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368个,其中医院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9个(含村卫生室204个、乡镇卫生院10个、中心卫生院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3个。实有床位1793张,卫生技术人员2049,其中执业医师499人。
全年接待游客506.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业务收入25.51亿元。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03.0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工资性收入22604.0元,经营净收入4191.6元,财产净收入1336.4元,转移净收入3671.0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10.0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工资性收入3339.2元,经营净收入4979.4元,财产净收入37.3元,转移净收入5054.1元。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263人,征缴医疗保险费8556.6万元。参加生育保险职工1242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76265人。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337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18人,登记失业率3.14%;全年安置高校毕业生131人,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1061人;年末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336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7385人,征缴失业保险费7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25万人,参保率99%。参加工伤保险13017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3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939人。全年临时救助1996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49.38万元。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细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13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3毫克/立方米。列入国家考核的泾河泾川段出境断面、黑河泾川段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综合评价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列入省、市考核的汭河泾川段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全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53起,死亡22人,受伤79人,直接经济损失7.63万元。
全年平均气温10.9℃,年降水总量454.2毫米。
十一、人口
年末户籍人口34.44万人,户数10.8万户。根据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评估反馈,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1.4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1.37%,人口自然增长率-4.11‰。
注:
1.本公报2022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正式数据以《泾川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就业、社保、医保、金融、保险、交通、通信、邮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环保等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