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专利申请量14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11件。全年专利授权量13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1个,县级文化馆1个,镇级图书馆、文化站11个,无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全县共有电影院1个。有广播电视台1座。
全县拥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个,馆藏87个全宗,馆藏资料
2万册、馆藏档案48853卷、39828件。
全县拥有卫生健康机构84个,其中,医院2家,卫生院14家,村卫生室65家。全县共有床位400张,其中,医院病床250张,卫生院病床150张。共有卫生人员57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85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08人,注册护士205人。
全县共有体育健身场所112个,其中:村级体育健身工程68个,体育部门体育设施2个,乡镇健身设施11个,社区体育健身设施3个,学校体育设施28个。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5场次,新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名。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网点5个,专营店4个,占销售网点80.0%。全年销售金额共406.41万元,比上年392.78万元增长3.5%。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363天,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县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比上年减少2起。两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均无直接经济损失,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人口
2022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9099人,比上年减少325人。出生率5.72‰,死亡率7.32‰,自然增长率-1.6‰。城镇化率49.31%。
全县所辖11个镇,68个行政村,12个社区,村民小组354个。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26654户,户籍总人口69313人(城镇人口26484人),其中,男性37349人,女性31964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均含自产自用)2052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6元,增长6.7%。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7元,增长5.4%。其中,工资性收入12358 元,占比39.8%;经营净收入9206元,占比29.6%;财产净收入1715元,占比5.5%;转移净收入7789元,占比25.1%。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3元,增长7.4%。其中,工资性收入5493元,占比42.6%;经营净收入4115元,占比31.9%;财产净收入285元,占比2.2%;转移净收入2997元,占比23.3%。
城乡收入比为2.41: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673人,登记失业277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7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0人。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623人(含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8035人(含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0682人。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50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441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65723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6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658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4652人。
截止年底,全县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有8个,其中,公办民营的老年公寓1个,现有敬老院7个,共有床位1248张。城镇居民低保对象165户258人,农村居民低保对象2190户4250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五保户)1128人,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34人。全年城乡临时救助5806人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64人次。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23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707人。全县共有孤残儿童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名,农村留守儿童236人,困境儿童492人。福利彩票销售915.5万元。
省级平安建设满意度99.87%,市级平安建设满意度 97.45%。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2018年生产总值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数据,存在与当年统计数据不一致的情况,2016年、2017年尚未根据普查结果数据进行统一修订。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未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统计,即跨市投资和农户投资未纳入统计范围。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邮电业务总量按不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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