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公路总里程2312.8公里,其中县道279.1公里,乡道346.3公里,村道1427.2公里。其他道路:省道126.5公里,国道80.6公里,高速公路53公里。年末公交车路线8条,实有公共汽车营运车辆144辆,出租汽车162辆。
客货运输周转量101458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5%;旅客周转量8582万人公里,下降20.5%;货物周转量100600万吨公里,增长2.8%。
公路客运量151万人,比上年下降20.4%;公路货运量735万吨,下降1.4%。
电信业务总量27288万元,比上年增长21.0%;邮政业务总量17051万元,增长2.7%。年末固定电话装机用户3.2万户,增长1.2%;移动电话用户47.1万户,增长2.9%;宽带接入用户16.5万户,增长6.8%。
全年接待游客932.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2%,旅游总收入63.3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七、财政、金融
财政总收入完成74944万元,同比增长34.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617万元,同比增长25.7%。财政支出386970万元,同比增长7.4%。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3613687万元,比年初净增加407625万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207282万元,比年初净增加452326万元。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012096万元,比年初净增加70544万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58638万元,比年初净增加58263万元。
八、教育、科技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83人;招生760人,在校生2306人,毕业生534人。
初中、高中32所,专任教师2209人。高中招生2834人,在校生8313人,毕业生2755人;初中招生4980人,在校生13708人,毕业生4532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普通小学95所,专任教师2181人;招生4506人,在校生28079人,毕业生5008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幼儿园119所,专任教师977人;在园幼儿(包括附设幼儿班)14918人。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残疾学生69人。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4家。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项,技术交易额9800万元。取得科技成果10项,达到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2项。
全年专利授权308件,其中发明专利46件,实用新型专利237件,外观设计专利25件。现有有效发明专利量198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68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影院3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17个,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78万册。广播及电视发射台1座,拥有发射机3部,全县有线电视接入6.6万户,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广播人口覆盖率100%。
拥有各类卫生机构496个(含村卫生室322个),床位3362张。卫生技术人员317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26人,注册护士1376人,药师(士)139人,技师(士)205人。
体育场地面积101.68万平方米,体育场馆1个,体育俱乐部3家,体育社团组14个。
十、城建、环保
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7亿元,新建、改建市政道路6条8000米,新增公园绿地(口袋公园)面积2.29公顷。
县城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48ug/m3,二氧化氮浓度为16ug/m3,二氧化硫浓度均值8ug/m3。全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345天,空气质量优良指数3.2;降尘强度年均值2.84吨/平方公里•月。
县城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53.8分贝,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0.8分贝。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53.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81万人,乡村人口33.10万人。总人口中,男性27.71万人,占51.4%;女性26.20万人,占48.6%。年末常住人口43.73万人,出生率7.13‰,死亡率9.00‰,自然增长率为-1.8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07%。
全年新增就业552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4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72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71万元。劳务输出14.66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3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96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3539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3087人、16396人和24037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5650人。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79元,比上年增加1404元,增长6.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62元,比上年增加1700元,增长4.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94元,比上年增加949元,增长7.0%。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570元,比上年增加266元,增长1.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007元,比上年减少127元,下降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61元,比上年增加455元,增长4.1%;城乡居民收入比2.68,比上年缩小0.06。
城市低保1803人,发放保障金1427.85万元,农村低保14616人,发放保障金8058.32万元。优抚补助5982人,发放抚恤金5383.26万元。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个,床位2151张,年末在院人数1051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个,床位1050张,供养85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取自公安年报;公路里程数据来自县交通局;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城固支行;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县科技局及县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数据来自县文旅局;就业、社保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及县医保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市政建设数据来自县住建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低保、优抚、养老救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城固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反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