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县森林面积209.4万亩,森林覆盖率59.48%;全年降水量489.7毫米,年平均气温12.1℃,最高气温38.3℃,最低气温-13.2℃;年平均相对湿度69%,全年日照时数1819.7小时,年平均风速1.7m/s,最大风速6.5m/s。
全年全社会用电总量23505.10万度,其中工业用电量3841.83万度,居民生活用电量8408.56万度。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20738户,入户率79.3%。
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2,地级及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8%,比上年降低3.6个百分点。工业废水和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污水排放量477.36万吨,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7%。环卫工287人,垃圾处理站1个,生活垃圾清运总量31385.2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8%;公共卫生厕所20座。
全年发生交通事故1852件,死亡8人;火灾事故0件;刑事案件立案数196件,犯罪167人;意外死亡15人。人民警察182人,律师18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户籍人口数和户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年报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卫健局统计的年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值和增长速度均为现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
本公报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林业数据来自林业局;公路里程、公路运输客货量、周转量来自交通运输局;年末互联网用户数来自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金融业数据来自人民银行陇县支行;保险业数据仅包括县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教体局;气象数据来自气象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图书等数据来自文物旅游局;卫生、高龄补贴数据来自卫健局;医疗保障、新农合数据来自医保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生活垃圾数据来自住建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