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总里程3005.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93公里,国道(G316、G210)122公里,省道263.12公里(新增),县道315.24公里,乡道245.54公里,村道2151.47公里,215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实现通村公路。公交线路8条,年末运营公共汽车52辆,出租汽车113辆。
拥有航道113公里,其中汉江五级航道50公里,有9个渡口和14个客货码头,拥有客货运输船舶45艘。
客货运输周转量53521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2%;旅客周转量4383万人公里,下降23.4%;货物周转量53083万吨公里,增长2.5%。公路客运量79万人,比上年下降21%;公路货运量387万吨,下降1.7%。
电信业务总量22158万元,比上年增长20.7%;邮政业务总量8597万元,增长4.7%。
全社会用电量54972.71万千瓦时,增长23.5%。其中,居民生活用电量30907.22万千瓦时,增长27.9%。行业用电量24065.49万千瓦时,增长18.4%。行业用电中,农、林、牧、渔业用电量增长25.9%,工业用电量增长49.7%,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长12.7%,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量增长21.3%。
六、贸易、旅游
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完成消费品零售额35.41亿元,增长14.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84亿元,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06亿元,增长12.7%。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8.19亿元,增长8.3%;商品零售49.71亿元,增长11.4%。
批发业销售额增长3.4%;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3.6%;住宿业营业额下降1.2%;餐饮业营业额增长5.1%。
全年实现外贸出口3000万元,电商网络交易额达27亿元。
接待游客809.3万人次,增长5.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4.04亿元,增长9.6%。
七、财政、金融
财政总收入完成39110万元,同比下降21.6%。地方财政收入20086万元,同口径下降10%。其中,税收收入13255万元,下降16.6%。财政支出319336万元,增长10.5%。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35.61亿元,同比增长13.3%,较年初新增27.7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05.99亿元,增长14.8%,较年初新增26.63亿元。贷款余额102.45亿元,增长9.2%,较年初新增8.67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54.83亿元,增长10.1%,较年初新增5.04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3.5%。
八、教育、科技
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38所。其中,高级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制学校13所,小学28所、教学点23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60所。
全县高级中学招生2695人,在校学生7625人,毕业2382人,专任教师486人。职业高中招生662人,在校学生1225人,毕业364人,专任教师62人。初级中学招生3884人,在校学生12126人,毕业4544人,专任教师1064人。小学招生3423人,在校学生21527人,毕业3818人,专任教师1445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57人,专任教师17人。幼儿园招生3432人,在校学生11437人,毕业3413人,专任教师527人。
新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专利授权7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7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8件。
全社会研发经费总量(上年度)4830万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上年度)0.3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上年度)4143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强度(上年度)0.42%。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馆1个,文化站17个,影剧院2个,公共图书馆1个,智慧书屋2个,图书藏量10.2万册。
全县拥有各类医疗机构396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个,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民营医院5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镇卫生院22个,村卫生室338个,其他卫生所(室、门诊部)3个,个体诊所25个。卫生机构床位数2710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48人,其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898人,注册护师护士1197人。
体育场馆2个,体育健身场地151块,其中农村111块,城镇40块。
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8天,优良率92.6%,优良天数比上年减少6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2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u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ug/m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5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60ug/m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4ug/m3,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40ug/m3);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mg/m3,符合国家24小时均值二级标准(≤4mg/m3);臭氧(O3)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4ug/m3,符合国家8小时最大均值二级标准(≤160ug/m3)。降尘量范围为3.77~5.45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4.83吨/平方公里·月,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未检出酸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4。
汉江、牧马河和泾洋河8个断面中,高锰酸盐指数(IMn)等24个基本项目,水质现状达到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高锰酸盐指数(IMn)等61个项目,符合II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优。城区20.3km2范围声环境监测,等效声级范围在40.3-66.5dB之间,平均等效声级值52.0dB,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噪音主要来源为社会生活噪音,与上年相比,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基本持平。
全年能耗总量51.11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0.368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降低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