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GDP能耗0.39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3.5%。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事故起数较上年减少11起;死亡1人,较上年减少11人。其中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全县平安建设满意度95.9%,较上年提高0.8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修订了2017—2018年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均为国家统计局陕西省调查总队评估认定数。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5、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
6、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数据来源和口径:就业、失业、劳动力转移数据来源于就业局;财政数据来源于财政局;进出口总值来源于经贸局;金融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周至支行;公路里程来源于公路段和交通局;邮政数据来源于邮政局;电信数据来源于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网络公司;科技和教育数据来源于教科局;专利数据来源于市场管理局;文化和旅游数据来源于文旅局;医疗数据来源于卫健局;户籍数据来源于公安局;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数据来源于民政局;养老数据来源于社保局;医疗保险数据来源于医保局;污水处理数据来源于住建局;垃圾处理数据来源于城市管理局;空气质量数据来源于生态局;安全生产数据来源于应急局;平安建设满意度来源于政法委;居民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周至调查队;其他数据来源于统计局。公安、国家统计局周至调查队、统计局数据含集贤、九峰数据;其他数据为单位管理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