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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岐山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2021年常住人口35.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34%,比七人普提高1.84个百分点。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2021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77元,比上年净增2089元,同比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4元,比上年净增2461元,同比增长6.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66元,同比增长1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49元,比上年净增1563元,同比增长1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499元,同比增长16.0%;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2.1%,农村为32.8%。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3:1,比上年缩小0.08,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年末纳入城市低保对象603户,1018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86.97万元;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153户,10521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780.37万元;救助农村特困人员942人,全年累计发放救助供养费939.07万元。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768人次。

  年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1494人,失业保险参保6530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976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50650人;工伤保险参保27516人;生育保险参保23270人。

  “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538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43人;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1133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1%以内,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8101人。全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69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15万元。

  注:1、公报数据为年报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本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2020年统计年报最终核准数据或普查相关资料调整。

  4、本公报表格中“#”表示其中项。

  5、人口、文化、旅游、交通运输、财政、金融、教育、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及环保等相关统计数据分别来自于公安局、文旅局、交通局、财政局、人行岐山县支行、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气象局、卫健局、医保局及岐山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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