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公路货物周转量1.97亿吨公里,下降0.5%。公路旅客周转量1.78亿人公里,与上年持平。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0.2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6公里。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5.1万辆,增长18.0%;本年新注册汽车7726台,增长23.1%。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不变价)0.51亿元,比上年增长4.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6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0.54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0.83万户。
全县共有旅游等级区(点)7家。举办了湘粤桂三省旅游推介会、“锦绣潇湘·自驾当红”系列自驾游活动等旅游活动。瑶峒小乔苦茶获2021年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文化旅游商品金奖。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3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其中地方收入9.93亿元,增长20.1%。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7.42亿元,增长20.7%;非税收入2.51亿元,增长18.5%,非税占比25.3%,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上划中央“两税”2.88亿元,增长21.4%;上划中央所得税1.68亿元,增长3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3亿元,下降4.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亿元,下降9.2%;城乡社区支出2.90亿元,增长39.6%;科学技术支出0.87亿元,下降33.1%;住房保障支出1.68亿元,增长44.1%。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00.6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0.43亿元,增长10.1%;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5.46亿元,增长0.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43.01亿元,增长12.1%。其中,住户贷款余额81.31亿元,增长14.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61.70亿元,增长9.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711人,普通高中毕业生2420人,初中学校毕业生6907人,普通小学毕业生8482人。在园幼儿1.7万人。各类民办学校6所,在校学生4344人。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178万元,资助中职学生2178万人次;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378万元,资助中职学生1.15万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97万元。
全年签订技术合同44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6.0亿元。授权专利374件,比上年增长2.5%,其中发明专利25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1.93亿元,增长17.6%。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22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312家,文物保护单位5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11处、市级15处、县级24处。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图书馆藏书量46.04万册,全年阅读量72.5万人次,外借图书35万余册次(其中纸质书籍23万次,电子图书12万次),阅览49.5万余册次。全年共完成送戏下乡180场,送电影下乡4081场,送图书下乡3100余册。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31个。其中,医院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4个,村卫生室355个。卫生技术人员291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59人,注册护士1262人。医院拥有床位2642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806张。
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27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0次。新增体育单项协会3个。江华籍运动员翟颖荣获2021东京奥运会女子水球第八名,荣获2021全运会女子水球冠军,伍阳英荣获2021全运会女子柔道52Kg级冠军。全县共有体彩网点16家,2021年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200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53.78万人,总户数16.56万户,常住人口45.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61万人,农村人口28.53万人,城镇化率36.8%。全年出生人口数4430人,出生率8.05‰;死亡人口数3151人,死亡率5.72‰;人口自然增长率2.32‰。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68元,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17元,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45元,增长10.1%。农村居民收入比城镇快3.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度的2.28下降为2.20,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全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866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474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931元,增长13.8%。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308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0万人。其中,机关职工1.05万人,企业职工2.3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3.3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90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127人。年末城市低保人数1623人,全年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3950人次,927.27万元。年末农村低保人数13696人人,全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78394人次,4620.37万元。全年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1582张,收养各类人员600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684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45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耕地面积2.97万公顷,基本农田2.32万公顷,批准建设用地35.8公顷,补充耕地53.2公顷。已发现矿种43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6种,其中金属矿产23种,非金属矿产3种。
全县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18万公顷,比上年下降5.3%,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0.17万公顷,下降10.5%;全县活立木蓄积2047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78.9%。
全县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0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0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05起,道路交通死亡率6.7人/万辆。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由于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口径调整、统计执法、剔除重复数据、企业改革剥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核实调整等因素,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4.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
5.2013年起,指标由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非统计直接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县直相关部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