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耕地面积38609.5公顷,基本农田35229.5公顷,批准建设用地404.4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5367.1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400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100公顷,活立木蓄积524.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2.82%。
初步核算,全年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6.0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8.8%,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0.92万吨标准煤,增长114.8%。规模工业能源消费合计66.03万吨标准煤,其中原煤50.5 万吨标准煤。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0.06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3.07人,下降36.38%。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森林资源数据来自县林业局;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商务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电通讯数据来自县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东安分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县科工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县文旅广体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数据来自县医保局;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民政服务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水利工程数据来自县水利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生产安全事故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户籍人口、民用汽车保有量、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