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环境保护
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设有 1 个滑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滑县监测监控中心。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环境优良天数达 246 天,PM10和PM2.5年日均浓度值分别为每立方米 84 微克和 50 微克。2022年,滑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100 %,国控金堤河濮阳大韩桥断面水质为 IV 类,扣除上游超标来水后,能够达到III类水质控制标准,省控卫河浚县柴湾断面水质为 III 类,超过上级下达我县V类水体目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 10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
全县完成中幼林抚育4325亩,育苗366亩,新造林6400亩。林木覆盖率为21.6%。
注: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
2.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不等的情况,未做机械调整。
3.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滑县2022年统计年鉴》为准。
4.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5.财政、金融、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的数据均由相应部门提供。
6.粮食、居民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滑县调查队
统计小知识
企业一套表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重点耗能法人单位。各行业及重点耗能单位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能源消费:除以上规定的调查单位外,还包括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投入,是指企业生产中投入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各种服务,以及劳动力、上缴的利润和税金等,即中间投入和增加值。产出,是企业的产品,产品不外乎四种用途:用于其他企业生产,作为原材料使用,用于消费,用于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用于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