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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文化站22个,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博物馆和公共图书馆各1个。全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5个,市级7个。全年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415场,出版报纸1种。综合档案馆1个,开放各类档案4.20万卷。年末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数4.2万户。

  全县卫生机构54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0个,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各1个。全县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4673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1746张。全县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2606人,其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91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681人。全县注册护士2182人。

  年末全县体育场地1508个,其中体育馆2座,运动场1402个,游泳池4个,各种训练房100个。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23万人, 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0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17个。全年获得全国冠军7个,世界冠军2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230110户,户籍总人口655005人,其中城镇人口231949人,农村人口423056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336514人,女性人口318491人。

  全年出生人口3703人,人口出生率5.29‰;全年死亡人口4939人,死亡率7.06‰;全年减少人口123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77‰。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3%。全县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46元,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03元,增长8.4%,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其中工资性收入14132元;经营净收入8394元;转移性收入5795元;财产性收入238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76元,增长12.2%,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0%,其中工资性收入5391元;经营净收入5799元;转移性收入4428元;财产性收入157元。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1791元,增长9.3%。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25663元,增长6.0%,其中食品烟酒支出7230元;衣着支出1674元;居住支出5435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510元;医疗保健支出1878元;交通通信支出3231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4107元;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98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10元,增长12.2%,其中食品烟酒支出5317元;衣着支出759元;居住支出4743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15元;医疗保健支出2907元;交通通信支出1955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073元;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242元。人均住房面积78平方米。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7473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4305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626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23967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6657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5448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422471人。

  年内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7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2%。全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不含本乡镇)19.4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44人。

  全县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419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88人,全年发放保障经费542.9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25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820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4951.07万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为6240元/年。

  全县城市棚户区改造909户,新改建公办养老机构1所,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50张。改(新)建农村户用厕所18013户。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219.35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687.92万元。全年直接接受社会捐赠423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年内批准建设用地36.5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7.01公顷,补充耕地21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09.27公顷。年末实有耕地面积31546.52公顷,其中水田面积20804.09公顷,旱地面积10739.14公顷。全县基本农田27527.26公顷。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766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4.34平方公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6529.52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1.6%。已发现的矿种36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9种。年平均气温18.4℃,年总降水量1158.2毫米,年日照总时数1488.4小时。人均水资源10250立方米,人均用水量891立方米。

  全县全年用电量11.1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4%,其中工业用电量6.28亿千瓦时,下降8.7%,居民生活用电量3.93亿千瓦时,增长11.3%。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78.02万吨标准煤,增长23.3%,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变动率7.8%。

  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1%;化学需氧排放量下降1.9%;氨氮排放量下降2.3%;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21.9%;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综合削减率9.4%,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6平方米。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4816.68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541.91公顷,绝收面积336.7公顷。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17起,死亡18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526人,全年森林火灾0起。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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