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底全区常住人口 34.03 万人,城镇化率 81.03%。全 年全区居民可支配收入 37469.9 元,增长 6.6%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1131.48 元,增长 5.9%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552.93 元,增长 7. 1%。
2021 年,继续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建设其中: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57140 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4650 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63709 人、失业保险参 保人数 16176 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1885 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11058 人。
2021 年全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 1 个,床位数 180 张, 收养人数 130 人;养老机构 6 个,床位数 500 张,收养人数 300 人。享受城镇居民低保人数 2313 人,保障总额 1074.2 万元,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311 人,保障总额 319.93 万元,五保供养人数 178 人。
注:
1.本公报 2021 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1 年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数据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 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 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 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教育数据中,所有数据均含市直学校,按属地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