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0]4.7亿元,比上年下降6.9%。其中,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9亿元,下降2.2%;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8亿元,下降13.5%。原保险赔付支出1.7亿元,下降12.9%。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0.54亿元,增长11.7%;财产险业务赔付支出1.2亿元,下降20.8%。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90元,比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42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31元,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43,比上年缩小0.04。
图92017-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102017-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71元,比上年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32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664元,增长12.3%。全县居民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8.4%,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2.4%,农村为24.9%。
图112021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其构成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6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3%,比上年末增加0.08个百分点。失业人员再就业627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14人。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4.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7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万人,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158人。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7个,床位2060张,收养救助1590人。其中,养老服务机构15个,床位1978张,收养救助1542人;儿童福利机构1个,床位32张,收养救助13人;救助管理站1个,床位50张,收养救助35人。年末共有不提供住宿的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477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203个。
年末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低保人数612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75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累计支出2926.5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低保人数18033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620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累计支出5447.2万元。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0所。其中,学前教育89所,小学66所,初中27所,高中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中1所。在校学生7.24万人。其中,学前教育在校学生1.52万人,小学在校学生3.13万人,初中在校学生1.41万人,高中在校学生0.82万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0.02万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0.35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学率100%,初中升学率98.5%。教职工人数6128人。其中,学前教育教职工1545人,小学教职工1679人,初中教职工1800人,高中教职工900人,特殊教育教职工21人,职业高中教职工183人。
表32021年各级学校、在校及毕业生人数
学校(所) |
毕业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合 计 |
190 |
19023 |
72432 |
学前教育 |
89 |
5703 |
15194 |
普通小学 |
66 |
5052 |
31262 |
初中学校 |
27 |
4777 |
14095 |
普通高中 |
6 |
2614 |
8192 |
职业高中 |
1 |
877 |
3476 |
特殊教育 |
1 |
0 |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