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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绥宁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4%。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完成交通运输邮电业增加值26566万元,同比增长4.8%。其中,道路运输业增加值19530万元,同比增长4.0%。年末拥有民用汽车25606辆。民用汽车中,有营运载客汽车208辆,营运载货汽车280辆,县城公交车68辆,出租车75辆。年末拥有摩托车数量34438辆。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4387.7万元,同比增长19.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7448万元,同比增长11.0%,电信业务总量16939.7万元,同比增长23.3%。年末拥有电话装机容量3.25万门,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9万户。年末移动用户26.54万户,年末拥有固定宽带用户7.13万户。

  2021年,全县旅游共接待游客181.22万人次,同比增长34.8%,实现旅游总收入21.36亿元,同比增长76.7%。其中国内游客181.22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36亿元。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4006万元,同比增长14.19%,其中税收收入(不含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14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103万元,同比增长16.77%,一般预算收入2092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1万元,同比增长17.07%。全县财政总支出433329万元,比上年增加25880万元,同比增长6.35%,一般预算支出320628万元,比上年减少7548万元,同比下降2.30%。实际利用内资25.96亿元,增长30.40%。进出口总额6832万元,其中:出口额6832万元。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365912万元,比上年末增长7.7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194567万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7782万元,广义政府存款余额93544万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63920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3.09%,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9477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9.7%,中长期贷款余额39038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8.50%。

  全年保险业务收入28045万元,同比增长6.59%,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19121万元,同比增长5.83%,财产险保费收入8924万元,同比增长8.25%。保险业务支出6760万元,同比下降7.35%,其中人身险保费支出4051万元,同比增长6.50%,财产险保费支出2709万元,同比下降22.43%。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有职业中学学校1所;普通中学学校20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普通小学学校44所,其中教学点14所;幼儿园102所。各类民办学校43所,其中民办普通中学2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97人,在校生1517人,毕业生421人。普通中学招生6123人,普通中学高中在校生5140人,毕业生1519人;普通中学初中在校生12026人,毕业生4262人。普通小学招生3276人,在校生22860人,毕业生4410人。幼儿园在园幼儿8095人,幼儿园离园3939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3.8%。2021年高考本科以上上线人数721人。

  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407人。2021年政府投入科技活动经费2792.3万元,专利授权量140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职务申请100件),科技成果数2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有线电视台1座。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43个,其中,医院39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所,妇幼保健院1所。有卫生技术人员235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生970人,注册护士989人。有预防控制中心1个,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人。有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人。卫生机构床位数2002张,其中医院床位2002张。有乡镇卫生院25个,其中床位312张,卫生技术人员736人。

  全县有体育场地400个,其中运动场41个。全年共举办县及以上各类运动会5次,参赛运动员3250人次,聘用教练员3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人数24.42万人,其中女性11.85万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2021年末户籍总人口38.01万人。年内出生人口2757人,其中男性1464人,女性1293人,出生率7.3‰;死亡人口3301人,死亡率8.7‰,自然增长率-1.4‰。常住人口28.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6.92万人,城镇人口11.9万人,城市化水平41.29%。

  2021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76元,比上年增长9.6%,恩格尔系数0.2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2元,比上年增长7.6%,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6444元,比上年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77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051元,比上年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5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3平方米。

  年末就业劳动力20.0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9%。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42万人,其中农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16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52556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29.9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8641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547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1471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24200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总土地面积2917.0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6.08千公顷,水田24.65千公顷,旱地1.42千公顷。2021年我县有林地面积241.68千公顷,森林面积221.4千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2073.08万立方米,楠竹蓄积量13878.5万根,森林覆盖率76.54%。

  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4255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5%,其中全行业用电27637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9778万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4921万千瓦时。

  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728.75万吨,排放达标量626.73万吨,排放达标率86%,工业废气处理量49517万标m³;“三废”综合利用利润2530万元。主要污染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2482.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83.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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