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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2年婺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县森林覆盖率82.64%;全年完成人工造林0.33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223.1万立方米。全县已建立自然保护小区19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2处。

  全年全县降水量1950.9毫米,比常年偏少69.3毫米。年平均气温18.1℃,比常年偏高0.6℃。年日照时数1812.1小时,比常年偏多139.1小时。

  全年全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30.3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2%;万元GDP能耗为0.198吨标准煤,下降0.2%。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3万吨标准煤,下降3.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2.26%。

  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人数3人。全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餐饮业企业。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水产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数据来自县商务局;公路客货运输量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移动电话用户数、固定电话用户数、互联网宽带用户数数据、科技数据来自县工信局;邮政业务量数据来自县邮政公司;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婺源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县银保监组;教育数据来自县教体局;体育数据来自县社会体育产业发展中心;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广新旅局和县广电网络分公司;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保数据、城镇新增就业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林业资源数据来自县林业局;生态环境数据来自婺源生态环境局;降水量、平均气温、日照时数数据来自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汽车拥有量数据来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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