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272个,其中:县级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25家,妇幼保健院1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个体诊所36个,独立开设门诊14个,卫生所1个,村卫生室185个,批复设置病床位数2305张。卫生技术人员3009人,注册执业医师(助理)1003人,注册护士1394人。按全县常住人口28.59万人计算,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助理)3.5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4.87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8.06张。全县开展孕前免费产前筛查人数1948人,比上年下降23.57%,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
2022年,全县有各种体育场地674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3.7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0项次。有世界冠军2人,亚洲冠军3人,全国冠军6人,破世界纪录2人/次/项。
十一、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人口统计年报,2022年全县年末总户数129753户,年末户籍总人口390291人,其中男性205023人,女性185268人,总人口中城镇人口79379人。2022年末常住人口28.5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4.07万人,城镇化率49.21%。
2022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38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03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33元,增长8.1%。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293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790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065元,增长6.8%。
2022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4866户10680人,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了281.76元,发放救助资金共计3543.38万元;城市低保588户1012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502.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829人,其中集中、分散、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分别483人、1304人、42人,月人均供养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780元。全县临时救助173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6.47万元。2022年全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59209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44.62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39107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93.506万元,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全县有养老机构21个,养老机构床位数1287张。
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2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22.41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3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16008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4858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6.66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7.0%。耕地面积1.6383万公顷。基本农田1.4853万公顷。已发现的矿种23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7种。
202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98.1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总体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0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标。森林覆盖率66.0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8㎡/人。
2022年,全县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8人/亿元。
说明:
1.本公报数据截至公报发布之日,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项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按现价计算。
3.本公报中非统计部门口径数据均来自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