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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6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2.3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1.52万户。

  全年全县国内旅游人数498.09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0.19亿元。全县共有旅游等级区(点)6家。2022年12月15日,江华县瑶山水城景区被湖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江华桐冲口、瑶都水街、天河瑶寨入选2022年湖南首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线路。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1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地方收入11.55亿元,增长16.3%。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8.66亿元,增长16.8%;非税收入2.89亿元,增长14.8%,非税占比25.0%,比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上划中央“两税”2.26亿元,下降21.7%;上划中央所得税1.75亿元,增长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2亿元,增长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亿元,增长7.7%;城乡社区支出3.62亿元,增长24.7%;科学技术支出1.08亿元,增长24.0%;住房保障支出1.26亿元,下降25.1%。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34.1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70.28亿元,增长13.2%;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40.54亿元,增长59.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6.47亿元,增长30.4%。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11.23亿元,增长36.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75.24亿元,增长21.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0.63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0.91万人,初中学校在校生2.50万人,普通小学在校生4.67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63万人。各类民办学校7所,在校学生4197人。全年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1.35亿元。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423万元,资助中职学生1.19万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37万元。

  全年签订技术合同182项,比上年增长313.6%,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7.04亿元,比上年增长184.0%。授权专利333件,其中发明专利27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312家,文物保护单位5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11处、市级14处、县级24处。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

  年末图书馆藏书量47.4万册,全年到馆119.3万人次,外借图书46.5万余册次(其中纸质书籍31.4万余册次,电子图书15.1万余册次),阅览52.3万余册次。全年共完成送戏下乡178场,送电影下乡3540场,送图书下乡3100余册。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29个。其中,医院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8个,村卫生室349个。卫生技术人员406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84人,注册护士2051人。医院拥有床位2642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806张。

  年末全县体育场地1560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8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0次。成功承办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一阶段赛事。江华代表队取得11枚金牌、7枚银牌、6枚铜牌和团体总分238分的好成绩,团体总分和金牌榜暂列甲组第一。全县共有体彩网点18家,2022年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719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53.29万人,总户数16.45万户,常住人口44.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6万人,农村人口27.91万人,城镇化率37.52%。全年出生人口数3721人,出生率6.74‰;死亡人口数3096人,死亡率5.61‰;人口自然增长率1.13‰。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65元,增长6.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18元,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42元,增长7.2%。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比城镇快1.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度的2.20下降为2.1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全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672元,比上年增长5.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416元,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56元,增长7.3%。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02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8.1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3.6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3.5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9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0.02万人。全年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1.91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42.52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16.42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285.99万元。全县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1138张,收养各类人员616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071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536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耕地面积3.045万公顷,基本农田2.583万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08.2公顷,补充耕地123公顷。已发现矿种43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6种。

  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97.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14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0.13万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2047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78.8%。

  全县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1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0.070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867起,道路交通死亡率2.67人/万辆。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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