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26.12万人,10.09万户,其中,城镇人口10.36万人,乡村人口15.76万人。新出生人口1268人,死亡人口2224人。常住人口22.2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48%。
符合政策生育率90.68%,出生人口性别比100:108.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5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65元,比上年增长6.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129元,比上年增长9.1%。
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17万人,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0.8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5.4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人数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13万人,登记失业率2.76%。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上级统计部门反馈数据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2018年-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使用“四经普”及年报数修订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