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增就业30441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68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4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10人。开展创业培训1975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8006人,再就业培训1058人,高技能人才培养1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全市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215个,现有床位数13275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6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3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076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8亿元。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提高到315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提高到256元。
注:
1、公报中生产总值及相关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工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