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和体育
2022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132所,其中幼儿园84所,小学16所(小学教学点24个),初中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9所,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2022年全县全年招生18724人,其中:小学4223人,初中6153人,高中6142人,中等职业教育2194人,特殊教育12人。全年在校学生60525人,其中:小学30110人,初中18056人,高中6142人,中等职业教育6035人,特殊教育182人。全年毕业学生15598人,其中:小学6049人,初中5959人,高中1929人,中等职业教育1630人,特殊教育31人。全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270个,幼儿园在园幼儿11101人。全县教师总数4894人(含民办学校教师),其中:小学教师1924人,初中教师1355人,高中教师410人,职高教师295人,特校教师23人,幼儿园教师887人。
全年拥有乡镇文化站14个,文化馆1所,村级文化站223个,文物管理所1所,图书馆1所。全县文物藏品335件,其中一级1件,二级17件,三级52件,一般文物265件,图书馆藏书达57.2万册。
2022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9个(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室),其中医院9个,建制乡镇卫生院1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各1 所,拥有床位总数2206张,比上年增加199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116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村274 个。
全县拥有电视台1座,差转台1座。全年电视人口覆盖率88%,全县有线电视用户1.12万户。
2022年全县公共体育设施面积为769738平方米,同比增长5.1%。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33平方米,同比增长24.5%。在湖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中,我县13名运动员参加了水球、街舞、体操、游泳、跆拳道、跳水等项目比赛,共夺得金牌1枚、银牌2枚、第四名1个、第五名2个、第八名2个,圆满完成金牌任务。
十、资源、环境与应急管理
全县国土面积179785.74公顷,年末耕地面积17564.22公顷,其中:水田14188.1公顷,旱地3376.12公顷。年末森林面积141487.03公顷,绿地面积1748.5公顷。
2022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设车头桥、岭脚村共2个监测点位,岭脚村水质类别为Ⅱ类,车头桥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紫良乡野狗岭(湘江源头)、汇源源峰村(新田湾河)、所城、候背电站4个监测点位,紫良乡野狗岭(湘江源头)、汇源源峰村(新田湾河)水质类别为Ⅰ类,候背电站、所城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饮用水水源地设舜水河取水口(岭脚村段)、新田湾河取水口(汇源源峰村段)2个监测点位,新田湾河取水口(汇源源峰村段)水质类别为Ⅰ类,舜水河取水口(岭脚村段)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2022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2,空气优良率92.6%,PM2.5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人;交通事故发生3183起,受伤人数893人,死亡人数21人,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为0.000517。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县总户籍人口为41.30万人,共10.93万户,其中男性人口为21.92万人,女性人口为19.37万人。出生人口2670人,死亡人口2918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6.23‰,死亡率为6.81‰,自然增长率为-0.58‰。全县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为 66050人,年末常住总人口为32.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7.38万人,农村人口为15.08万人,城镇化率为53.54%。
2022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710元,同比增长6.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461元,比上年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240元,比上年增长7.2%。全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725元,比上年增长6.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199元,同比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99元,同比增长7.6%。
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10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5.5%,比上年上升0.3%。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05人。2022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8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万人。全年城市低保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到位率均为100%。
2022年全县用于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29.1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2.2%。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顺利完成。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涉及到的部门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由于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变动、统计执法、剔除重复数据等因素,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