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280.35亿元,同比下降9.1%。其中,住宅投资261.24亿元,同比下降3.2%。商品房销售面积477.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8%。
全市亿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464个,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23.8%。
六、国内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9%。分城乡看,城镇零售额895.95亿元,增长2.0%;乡村零售额224.50亿元,增长1.3%。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127.24亿元,增长1.7%;零售业零售额846.97亿元,增长2.0%;住宿业零售额8.11亿元,增长0.4%;餐饮业零售额138.13亿元,增长1.3%。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饮料类比上年下降0.5%,化妆品类增长6.5%,家具类增长21.0%,中西药品类增长24.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4.5%,日用品类下降5.2%,烟酒类增长6.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1.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0%,粮油食品类增长24.5%,金银珠宝类增长5.7%,汽车类增长18.9%。
七、对外经济
全市进出口总值9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其中,出口总值78.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进口总值16.0亿元人民币,增长23.7%。
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3个。外资企业资本金(注5)1576万美元,比上年下降48.0%。
八、财政金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2.4%。其中,税收收入129.33亿元,增长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17亿元,增长6.4%。其中,民生支出337.85亿元,增长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9%。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001.2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374.50亿元,比年初增长17.2%。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27.2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8%。
九、人民生活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45元,比上年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31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94元,增长7.9%。
按收入来源分,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609元,增长1.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8.6%;人均经营净收入7325元,增长1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2%;人均财产净收入877元,下降7.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4%;人均转移净收入5134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8%。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92元,比上年增长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622元,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69元,增长4.4%。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旅游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42万人,在校生7.34万人,毕业生2.42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0.94万人,在校生1.65万人,毕业生0.69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不含技工学校)招生2.18万人,在校生5.69万人,毕业生1.34万人。普通高中招生4.57万人,在校生13.20万人,毕业生4.13万人。初中招生8.44万人,在校生24.40万人,毕业生7.61万人。小学招生6.88万人,在校生48.72万人,毕业生8.48万人。特殊教育招收残疾儿童0.02万人,在校残疾儿童0.26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8.55万人。
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5个。省级科技进步奖拟授奖项目5项。签订技术合同317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3.36亿元。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58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6项。全市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30家。
年末全市共有国有艺术院团16个,文化馆14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13个(其中含行业博物馆5个),其中新增非国有及行业博物馆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文物保护单位63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个。
全市旅游接待总量492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33%;旅游综合收入221亿元,下降58%。年末共有4A级以上景区24家,星级饭店10家,旅行社38家。
十一、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497个。其中,医院92个,乡(镇)卫生院92个,村卫生室256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1个,专科防治院(所、站)1个,卫生监督机构11个。卫生机构病床床位3.44万张。其中,医院2.60万张,乡(镇)卫生院0.6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89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53万人,注册护士1.69万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5003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454人。
十二、能源消费
全市全社会用电量135.0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2.8%。其中,工业用电量61.51亿千瓦时,增长7.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7.54亿千瓦时,增长29.7%。
全市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1.1%。综合能源消费量425.80万吨标准煤,下降5.9%。
注: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开封统计年鉴2023》为准。
2. 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本公报中部分资料来源于市直有关部门。
4. 2022年末开封市常住人口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3月尉氏县岗李乡、大马乡划归郑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