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省共有计量技术机构322家,检验检测机构3460家,认证机构18家。全年新建计量标准117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580万台件,制修订省地方标准204项。年末共有天气雷达站12个,自动气象站2772个。地震观测站132个,地震观测站网17个。
全年全省研究生招生33234人,在学研究生91916人,毕业生20633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93.67万人,在校生282.33万人,毕业生77.80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33.43万人,在校生69.44万人,毕业生27.48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54.94万人,在校生150.14万人,毕业生48.86万人。普通高中招生88.45万人,在校生250.45万人,毕业生74.22万人。初中招生167.64万人,在校生493.02万人,毕业生155.19万人。小学招生148.38万人,在校生987.39万人,毕业生167.60万人。特殊教育招生1.04万人,在校生6.98万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371.48万人。全年共安排“两免一补”经费166.75亿元,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480.41万人次。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158个,文化馆208个,公共图书馆175个。博物馆39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21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5个。有线电视实际用户633.18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7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68%。全年图书出版总印数4.59亿册,期刊出版总印数0.62亿册,报纸出版总印数12.39亿份。年末共有综合档案馆177个,已开放各类档案621.16万卷(件)。
全年全省共接待国内游客43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160亿元。年末共有A级旅游景区681家,其中4A级以上旅游景区215家。星级酒店361个,旅行社1229家。
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1273个,其中医院2467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731个,民营医院173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790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47个,卫生院2003个,村卫生室59858个,诊所1133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45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0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6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79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5.11万张,其中医院56.10万张,卫生院13.82万张。年末卫生技术人员79.63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1.23万人,注册护士34.94万人。按机构分,医院卫生技术人员51.30万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9.77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3.10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1.02万人,妇幼保健院(所、站)卫生技术人员3.71万人。全年总诊疗人次6.14亿人次,总出院人数1849.44万人。其中医院诊疗人次2.28亿人次,出院人数1465.18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3.66亿人次,出院人数306.68万人。
全年全省运动员共取得67枚金牌,世界冠军7个,亚洲冠军3个,全国冠军57个;打破1项全国纪录。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年末全省已发现的矿种144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10种,已开发利用的矿种93种。
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5.2%,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上升0.1%。
全年全省国考河流监测断面中,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为81.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零。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6.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9.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7.7微克/立方米。全年新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新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省级生态县11个。
全省年平均气温15.8℃。平均年降水量594.3毫米。平均年日照时数2024.1小时。
全年全省完成造林面积146.15千公顷。年末共有自然保护区3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森林公园132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3个。
全年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683.4千公顷。洪涝干旱和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26亿元。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7亿元。
全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01起,死亡1150人,比上年分别下降8.6%和9.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2人。
注:
1.本公报2022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经最终核实,2021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58071.43亿元,比上年增长6.0%,三次产业结构为9.7:40.6:49.7。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工业五大主导产业包括装备产业、食品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等。传统支柱产业包括冶金、建材、化工、轻纺、能源等。高耗能行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
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确定。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确定。
6.认证机构为在河南境内注册并取得国家认证机构资质的法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