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2022年6月,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630元/月提高至650元/月,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不低于7800元/年。2022年我区共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7148人次,856.7万元;特困供养金7426人次,619.48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费1055人次,68.16万元;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双节补贴2083人次,95.68万元;临时救助268人次、74.6万元;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2058户47.45万元;两残补贴33360人次,333.6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数据来源:本公报中社会安全数据来自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和人社局;外贸数据来自商务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教育、卫生、科技和文化体育数据分别来自教育局、卫健局、科工信局和文旅广体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社局和民政局;资源环境数据来自环保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