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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攸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8万美元,增长8.0%;实际利用内资122.85亿元,增长14.3%。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货运量为1989.84万吨,增长7.5%;货物周转量为188.20亿吨公里,增长7.2%;客运量达到2753.55万人,增长7.6%;客运周转量为22.46亿人公里,增长7.3%。全县行政村客运(公交)班线通达率100%。

  邮政业务总量1.06亿元,增长13.27%。

  全县AAAA级景区1个,AAA级景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拥有星级宾馆1家,旅行社3家。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7亿元,增长0.9%。按性质分,税收收入16.16亿元,增长6.6%,占比79.7%;非税收入4.11亿元,下降16.5%。按级次分,上划中央收入5.95亿元,下降2.4%;上划省级收入0.74亿元,下降52.7%;地方收入(县级收入)13.58亿元,增长9.4%。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9.47亿元,增长26.4%,占比69.7%;非税收入4.11亿元,下降16.5%,占比30.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3亿元,增长3.8%。其中民生支出34.44亿元,下降7.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00.74亿元,增长13.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50.46亿元,增长15.3%;非金融企业存款21.73亿元,下降12.3%。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34.96亿元,增长18.2%。其中:住户贷款126.71亿元,增长8.3%;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08.24元,增长32.3%。年末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为58.6%。

  全县共有保险机构20家,各项保险保费收入7.23亿元,增长13.0%。其中:财产险保费3.3亿元,增长15.0%;寿险保费3.93亿元,增长11.4%。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3亿元,增长18.7%。其中:财产险赔款1.91亿元,增长4.1%;寿险给付1.09亿元,增长57.7%。

  八、教育与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8所。教职工 5616人,其中专任教师5421人。在校中小学生86622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3920人、初中在校学生25903人、小学在校学生46799人。职高在校学生数3733人。幼儿园达到145所。

  全县共有科技机构2家,地方财政的科学技术支出63889万元。专利授权数241件,其中发明授权数20个。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公共文化场馆9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97个,农家书屋304个,乡村大舞台103个,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80.77万平方米,人均公共文体设施面积2.867平方米。全县共有单项体育协会19个,体育指导站(点)45 个,体育场地面积达106.8万平方米。

  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498个,实有床488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为7.79张,卫生技术人员3916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5‰,孕产妇死亡率为33.2人/10万,“五苗”全程接种率达 99.8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840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户籍总人口为789297人。其中:女性390820人,男性398477人。人口出生率5.25‰,死亡率10.42‰,自然增长率下降5.17‰。常住人口62.44万人,城镇化率58.12%。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68元,增长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52元,增长5.1%,其中:工资性收入16163元、经营净收入12883元、财产净收入5219元、转移净收入1508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34元,增长6.2%,其中:工资性收入12190元、家庭经营净收入14608元、财产净收入594元、转移净收入8042元。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576元,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811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306元,增长6.7%。全县人均住房面积达98.3平方米,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4.4%。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3745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571011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5.7%。

  全县截止12月份救助城镇低保对象1409户、2481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324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7348户、16480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988万元。截止12月份全县共有特困供养3356户、337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60户、561人,发放生活费732万。分散供养对象2796户、2809人,发放生活费1889万元;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物价补贴34073户、136万元。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对象379人,发放资金363.84万元;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对象541人,发放资金519.36万元。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811人,失业再就业3555人,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473人。

  十一、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

  全年县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29天,优良率为90.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4.8%,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18.34公顷,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55%。完成造林面积1.6万亩,其中迹地更新0.7万亩,荒山造林0.9万亩。

  全县电力消费量13.08亿千瓦时,增长7.6%。其中:工业用电量5.02亿千瓦时,下降0.6%。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下降6.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3.3%。

  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9件、民商事案件8371件。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数9182起,死亡60人;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1起;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0人。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攸县统计年鉴2022》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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