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94元,比上年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705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42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70元,增长6.3%。
全市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51.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7.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3.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7.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55.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5.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5.7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2.5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10.9万人。年末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数3.16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3.01万张。全市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12亿元,筹集社会公益金0.25亿元。
注:1.本公报中资料均为初步统计数(快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