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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泸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96.35%,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347天,优良率达95.1%,全年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2.98,全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沅江、武水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我县土壤初查情况和工业企业用地调查情况评估,总体质量良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23平方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初步核算,2022年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3万吨标准煤,增长18.2%。全社会用电量9.44亿千瓦时,增长6.01%。其中工业用电量6.5亿千瓦时,增长5.8%;居民生活用电量2.05亿千瓦时,增长20.6%。

  2022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局面总体稳定向好。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31.05万人。常住人口23.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0.49万人,乡村人口为12.8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4.87%。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90元,增长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21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72元,增长7.0%。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597元,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068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175元,增长6.0%。全县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6.53%。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1.14平方米,同比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77平方米,同比下降8.7%。

  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3.31%。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680人,同比下降12.2%。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8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22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86万人,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0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万人(在岗职工1.14万人,退休人员0.66万人)。全县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2.8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3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28人。全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16.29万人,下降0.96%。

  2022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0.51万人,发放资金总额2521.36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3万人,发放资金总额5411.76万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798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493人。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44张。拥有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6,新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34个,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床位数300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91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536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后以年鉴数据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由原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调查起点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提高至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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