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844万人,其中,城镇3779万人,乡村206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4.67%。全年出生人口35.5万人,出生率为6.08‰;死亡人口47.2万人,死亡率为8.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1‰。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14元,比上年增长6.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26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9元,增长7.9%。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828元,增长4.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121元,增长2.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991元, 增长7.6%。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59.6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318.80万人,离退休人员640.8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600.47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40.4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352.6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872.8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747.9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35.6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6.7万人。
年末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5.7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0.6万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7.76万人。养老机构床位数28.8万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0.04亿元。
十二、节能降耗、资源环境
全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继续保持下降。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6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6.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53立方米,下降3.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9立方米,下降10.2%。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5.3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4.68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0.43%。森林抚育面积21.69万公顷。年末,全省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
在全省275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全年地表水水质优良为Ⅰ~Ⅲ类的占96.7%,水质较差为Ⅳ类、Ⅴ类的占3.3%,无劣Ⅴ类。在全省省控湖泊、水库的51个水域中,全年地表水水质优良为Ⅰ~Ⅲ类的占56.9%,水质较差为IV类、V类的占43.1%,无劣Ⅴ类。
在省内监测的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38.5%,未达标的城市占61.5%。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年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7.5%。
注:
1.本公报2022年数据为统计快报数。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为最终核实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单价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21年不变单价计算。
4.年末常住人口数是上年末常住人口数与本年自然增长人口数及机械增长人口数的总和。本年自然增长人口数等于本年内出生人数与死亡人数之差,本年机械增长人口数等于本年内迁入人数与迁出人数之差。
5.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水产品数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货物进出口数据来自武汉海关;实际使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表演团体等数据来自省文化和旅游厅;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公路总里程、高速公路里程、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等数据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省交通运输厅、南航湖北分公司、东航武汉公司、国航湖北分公司;邮政业务量、快递业务量、快递业务收入等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总量、长途光缆线路、电话用户、互联网用户、移动电话普及率等数据来自省通信管理局;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保费数据来自省银保监局;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卫生机构、床位等数据来自省卫健委;广播电视数据来自省广电局;电影、出版数据来自省委宣传部;体育、体育彩票等数据来自省体育局;低保、社会服务、福利彩票等数据来自省民政厅;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来自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数据来自省医保局;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来自省发改委;重大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省科技厅;市场主体、检验检测机构、质检中心、颁发有效认证证书、获认证证书组织、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等数据来自省市场监管局;地震数据来自省地震局;建设用地数据来自省自然资源厅;水资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等数据来自省水利厅;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等数据来自省林业局;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等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价格、粮食、畜禽、城镇调查失业率、城乡居民收支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其他数据均来自于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