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外经济
全年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54.3亿元,比上年增长27.5%。其中,出口41.8亿元,增长27.9%;进口12.5亿元,增长26.2%。
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不含银行、证券、保险)新设立企业7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4673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1%。实际利用省外资金807.9亿元,增长3.1%。
八、财政金融
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13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123.58亿元,增长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12亿元,下降1.0%。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009.5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2%。其中,境内住户存款余额3196.96亿元,增长13.9%。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433.92亿元,增长7.1%。其中,境内住户贷款余额1382.72亿元,增长18.2%。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22.28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9.54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82.74亿元。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99元,比上年增长7.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8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89元,增长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35,比上年缩小0.06。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40元,比上年增长1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721元,增长12.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42元,增长15.4%。
年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0.98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45.99万人。机关事业参保在职职工20.5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8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2.96万人。
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529万元,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5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72021万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人数31.40万人。
十、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3家。全年研创市级科技成果47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4项。签订技术合同516份,成交金额5.63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30个,其中国家级检测中心3个,省级检测中心7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9个,其中依法设立的8个、依法授权的11个。全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项,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3.92万台(件);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1项,商丘市地方标准17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种,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个。有效发明专利699件,全年专利授权量5040件。全年商标申请量3.55万件,注册量2.99万件,有效商标量10.73万件。
十一、文化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2个,艺术表演场所6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10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
全年我市运动员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金牌67枚、银牌62枚、铜牌117枚。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场地赛女子四公里团体追逐赛中,我市运动员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承办了河南省射箭、乒乓球冠军赛和河南省柔道、足球(男女甲组)锦标赛4个省级赛事。
十二、环境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64%。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9天,比上年增加27天;PM10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0%;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全市8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Ⅳ类水质,地表饮用水源取水水质达标率100%。
注: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个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个数、研创市级科技成果项数、省级科技进步奖数量、签订技术合同份数及成交额、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城乡低保人数、文化和体育相关数据为不含永城数据。
5.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劳动就业、对外贸易、旅游、交通邮电、财政金融保险、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境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粮食种植面积及产量、畜产品产量、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