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082户,21992人,累计发放资金8610.8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0225户,63688人,累计发放资金16695.1万元。
截至年底,全市纳入易返贫致贫户6641户、19552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2683户、7604人,脱贫不稳定户1096户、309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862户、8855人;风险已消除2339户、6331人,风险未消除4302户、13221人。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共有高等院校4所,职业中等技术学校26所,普通高中38所,普通初中207所,小学805所,幼儿园1196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高等学校在校生6.87万人,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在校生3.97万人,高中在校生9.72万人,初中在校生20.33万人,小学在校生42.53万人,幼儿园17.69万人,特殊教育学生369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到100%。
全年全市共资助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8885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4257.38万元。其中帮扶对象24956人次,资助资金2449.29万元;滋蕙计划共为1583名大学新生发放路费97.9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共为1422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22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4家,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246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市级重点实验室5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97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58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5家,河南省“瞪羚”企业6家。22项科技成果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7项。
全年全市专利授权626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57件。截至年底,有效发明专利2621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98件。
年末全市共有6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个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中国驰名商标17件。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家,省长质量奖5家,省长质量奖提名奖1家,河南省质量诚信企业130家。全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13项、团体标准7项,批准发布地方标准28项。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7个,文化馆8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18个。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9处。共有43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3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全市共有广播电台6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6座,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中心城区共有智慧阅读空间35座、电子图书借阅机108台、诚信阅读漂流屋41个。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965个,其中医院112个,乡镇卫生院77个,村卫生室3374个,妇幼保健院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7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2935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2019人,注册护士12124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6943张,其中医院20230张,乡镇卫生院4984张。
年末全市共有公共体育和儿童游乐设施685处(套),人均场地面积2.38平方米。全年全市运动员参加省级比赛共获得36枚金牌、43枚银牌和33枚铜牌。全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额7.23亿元,销售网点480家,小型自助机182台。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
年末城市规划区供水管网长度560.64公里,公共供水总量5223.68万立方米,自来水用水户21.06万户。城市(中心区)排水管网1054.92公里。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处理能力41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99.68%;日排水量31.4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工程4座,污水处理厂提高出水水质配套建成投用人工湿地3座,实施生物增效技术1座,全年再生水回用3954万立方米;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厂1座,污泥处理能力300吨/日,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9%。
全年全市平均气温15.5℃。
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62天,比上年增加6天。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7.0%。PM10平均浓度6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8.0%。
全市出境河流北汝河、颍河、清潩河、清流河、吴公渠5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洋湖渠1个省考断面水质达到Ⅴ类,全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因环保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全市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辐射事故零发生。
注:
1.本公报202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经最终核实,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为3389.4亿元,比上年增长2.5%,三次产业结构为5.4:51.7:42.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