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48.90元,比上年增长10.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82.28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4.07元,增长9.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836。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482.52元,增长19.34%;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含自有住房折算租金)6498.05 元,增长20.52%,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7.1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22.90元,增长25.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90.65元,增长14.07%。
年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制度参保登记221家单位,参保职工人数18217人,其中在职职工12685人,退休职工5532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5628人。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65160人,个人缴费280元/人,财政补助资金580元/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640人。
全年全县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773万元,共保障城市低保人员1388人,农村低保人员11734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76万元,共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12人,农村特困人员2298人;发放临时救助203万元,全年临时救助651人次。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7个,其中养老机构15个,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1个。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5204人,在校生12372人,毕业生3894人;初中招生10234人,在校生27712人,毕业生9943人;小学招生8391人,在校生55025人,毕业生10047人。特殊教育招生12人,在校生191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 22234人。全县教职工共计7985人,其中专任教师6583人。全年共安排“两免一补”经费910.58万元,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12480人次。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
年末全县实有艺术表演团体41家,其中县级文艺院团1家,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40家;公共文化馆15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6座;公共图书馆19座,总藏书量14万册,图书馆人均藏书数量0.28册;乡镇文化站14家,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18个,建筑面积28620平方米,建设覆盖率100%。全县不可移动文物总量1699处,文物保护单位14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7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文化名镇名村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7个,省级传统村落33个。
全县有线电视实际用户11880户,融媒体中心广播、电台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5%,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3%;“云上宝丰”注册用户10.9万人。年末实有综合档案馆1个,企、事业立档单位92个,新增档案1741件(精准扶贫),图书资料9册。
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59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6个,标准化村卫生室315个,个体诊所25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计生监督所1个,医养结合试点建设1个(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宝丰分院)。医院、卫生院在职职工3200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规模以上水利工程总供水量339.1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72%。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0.54千公顷。
初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0.4%。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0天,达标率75%。PM10平均浓度为84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每立方米,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比例达7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
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公报中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