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6项。其中:省级项目12项,市级项目24项,累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526.89万元,签订技术合同370余件,合同成交额突破24.4亿元,完成高新技术增加值32.85亿元,高新技术增加值占GDP比重7.7%,下降了4.7个百分点。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文化事业机构32个,从业人员127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67个、文化馆1个、非遗展示中心6个、公共图书馆1个、纪念馆1个、夏明翰事迹陈列馆1个。拥有乡镇文化站25个,其中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6个。艺术表演团体(国家)1个。全年戏剧演出累计145场,其中农村演出107场。电影放映单位1个、电影院3家、放映队22个。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39个(不含村卫生室和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其中县级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6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其他卫生医疗机构2个(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私立医院6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5888张,与去年持平。卫生技术人员518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925人、注册护士2780人。
年末拥有体育场地3078个,其中:体育馆6座、运动场1581个、游泳池8个、各种训练房46个。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2.78平方米。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5项次,全县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32万人次。全年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81人,年末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31人,健身辅导站144个。全年体育彩票销量2569万元,增幅94.0%。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19.54万人(公安户籍统计数),比上年末减少0.8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766人,人口出生率为4.49‰,下降0.31个千分点;死亡人口6682人,死亡率为5.2‰,上升0.1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0.71‰,比上年度降低0.5个千分点。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5.55:100(卫健数据)。
年末常住总人口86.25万人,减少1.6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30万人,乡村人口45.95万人,城镇化率46.72%,提高了1.29个百分点。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27元,增长6.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28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371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376元,增长6.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0%。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101人,比上年增加471人。年末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02万人,比上年增加518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人数3.13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0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4.2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7.2万人,增加1.1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44588人。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3.6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06.6%。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4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8.25万人。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0个,收养各类人员582人。年末全县共有927户、1371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县共有10585户、20353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110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全年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1850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100.0%。
十二、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3.0%,农村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为100%,地表水质达标率100%。森林覆盖率达到40.15%,森林资源蓄积量430.3万立方米。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人数16人(其中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1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375,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年报告发生数为零。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衡阳县统计年鉴》为准。
2.根据安排,对2022年度数据进行了修订,增速及总量以本公报为准。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各专业文字材料中一般不使用"同比增长"、"比上年增长"等词语,而直接用"增长",表示增加值、人口数、销售额等总量指标的绝对数保留两位小数,表示增速、比重等相对指标的百分数保留1位小数。
5.统计公报中的部门数据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