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54个,其中医院33个,妇幼保健院1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95个,村卫生室10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卫生监督所2个。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8233人,比上年增长2.1%,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832人,增长3.3%;注册护士4197人,下降0.2%。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7896张,比上年下降2.6%。其中,医院拥有床位7565张,下降2.7%;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198张,下降4.8%。
年末全区有体育场地2192个。其中,体育馆13座,运动场71个(含体育场、小运动场、田径馆),游泳场地11个(含游泳池、游泳馆)。开展全民健身15项,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2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22.8万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总户数为175051户,总人口为482189人,其中男性人口239442人,女性人口242747人,男女性别比为98.6:100。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647元,总量居全市第一,比上年增长3.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13:1。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129元,比上年增长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4.7%。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303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1.3万人。
全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4591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347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4335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937万元。年末各类养老机构床位2423张。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以上标准31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6%。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8.1%,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年完成营造林67公顷,年末森林面积12006公顷,森林蓄积量6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6.9%。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57处,水利工程投入资金0.3亿元,新增农田灌溉面积753公顷。
全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7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8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
[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水利建设数据来自区水利局;进出口、实际到位内资数据来自区商务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企业技术中心、双创示范基地数据来自区发展和改革局;专利数据来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生健康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数据来自区医疗保障局;城乡低保数据来自区民政局;地表水质量、空气质量数据来自区生态环境分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数据来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数据来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湘潭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