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3.8元,比上年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45元,增长3.7%。其中,工资性收入19610.9元,增长3.2%;转移净收入19903.9元,增长4.1%;经营净收入2945.9元,增长4.2%;财产净收入3084.3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46元,增长6.9%。其中,工资性收入13594元,增长7.6%;转移净收入6484.3元,增长7.2%;经营净收入6769.2元,增长5.5%;财产净收入798.6元,增长5.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1。全区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307.6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3680.2元,占消费总支出比重为15.1%。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24340元和24293元,同比分别增长4.8%和7.9%。
全年发放创业贷款1599万元,新增城镇就业252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09人。完成“城乡低保提标”任务,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620元/年提高至5040元/年(即420元/月)。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780元/月提高到845元/月。
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454.3万元,发放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资金2237万元,养老服务总人数达6.5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5万人,到龄领取待遇人数5.6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1.6万人,参保率95%。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945人,参保单位732家。城乡居民医保共有2.35万人次获得各类医疗补偿0.17亿元。全面推行异地就医结算与基层医保代办服务,13家区属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医保联网直接结算。12家公办养老机构全部通过国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省医药发展集团康乃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开业。
注:
1. 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采取四舍五入,与总数会有出入。
4.数据来源:本公报中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区交通局;邮政数据来自邮政渌口分公司;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区商务局;市场数据来自区市场监管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区金融办;环保数据来自生态环境渌口分局;资源数据来自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教育、卫生、科技和文化体育旅游数据分别来自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和区文旅广体局;人口、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公安局渌口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