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体育场地805个,体育馆1座。开展全民健身项目7项次。
全县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19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215张。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12人,注册护士519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8.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万人,乡村人口13.4万人;人口出生率5.63‰,死亡率8.94‰,人口自然增长率-3.3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77万人。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67元,同比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81元,同比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6元,同比增长8.6%。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0.16万人,同比持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9.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3.6万人,其中在职人数2.75万人,离退休人员1.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6万人。城镇、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48元和262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12.0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999.7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050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
全县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4种。城市污水处理率92.0%,同比下降1.0%。全县耕地面积1.0562万公顷,同比增长2.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3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3.49%。
初步核算,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8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4.5%。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61天,空气质量达标率98.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核算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