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服务业增加值1206.48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71.75亿元,增长6.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95.57亿元,增长12.3%;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53.28亿元,增长8.8%;金融业增加值98.31亿元,增长1.6%;房地产业增加值149.29亿元,增长5.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52.92亿元,增长9.8%;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232.45亿元,增长8.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加值71.17亿元,增长9.3%;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267.33亿元,增长10.2%。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1609万人,比上年下降7.5%;旅客运输周转量7.65亿人公里,下降36.4%。货物运输总量5681万吨,比上年增长66.7%;货物运输周转量151.34亿吨公里,增长23.0%。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80.21万辆(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挂车),比上年末增长5.5%。民用轿车(小微型载客汽车)66.83万辆,增长7.0%,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64.76万辆,增长7.1%。全市邮政业务总量18.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3%。邮政函件业务30.41万件,包裹业务4.50万件,快递业务量1.43亿件。电信业务总量40.83亿元,增长33.8%。
八、财政和金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27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税收收入118.90亿元,增长15.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56亿元,增长6.0%。其中,民生支出341.35亿元,增长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8%。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26.7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025.43亿元,比年初增长12.0%。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170.2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7%。
九、人民生活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3元,比上年增长8.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95元,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69元,增长9.1%。
按收入来源分,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371元,增长11.4%,占可支配收入的50.3%;人均经营净收入6571元,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26.7%;人均财产净收入946元,增长2.9%,占可支配收入的3.9%;人均转移净收入4685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19.1%。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409元,比上年增长14.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808元,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408元,增长15.8%。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旅游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79万人,在校生7.35万人,毕业生2.08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0.63万人,在校生1.31万人,毕业生0.52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不含技工学校)招生1.86万人,在校生4.36万人,毕业生1.18万人。普通高中招生4.67万人,在校生13.46万人,毕业生4.04万人。初中招生8.17万人,在校生22.46万人,毕业生7.47万人。小学招生7.83万人,在校生50.35万人,毕业生8.32万人。特殊教育招收残疾儿童0.02万人,在校残疾儿童0.12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9.50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0%。
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8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9个。省级科技进步奖项5项。签订技术合同173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9.55亿元。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20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全市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64家。
年末全市拥有国有艺术院团7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5个。博物馆28个,其中,新增非国有及行业博物馆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文物保护单位68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5%。
全市旅游接待总量7296.5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7.3%;旅游综合收入521.1亿元,增长55.9%。年末共有4A级以上景区12家,旅行社39家。
十一、卫 生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450个。其中,医院92个,乡(镇)卫生院92个,村卫生室257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1个,专科防治院(所、站)1个,卫生监督机构11个。卫生机构病床床位3.3万张。其中,医院2.50万张,乡(镇)卫生院0.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5万人,注册护士1.6万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4881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436人。
十二、能源消费
全市全社会用电量123.9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1.5%,其中,工业用电量70.45亿千瓦时,增长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6.07亿千瓦时,增长6.0%。
全市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9.1%。综合能源消费量416.77万吨标准煤,下降1.2%。
注: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开封统计年鉴2022》为准。
2. 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本公报中部分资料来源于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