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水资源总量 33.01 亿立方米,年平均降雨量 2534.7 毫米,年平均气温 20.4℃ , 年 日照时数 1625.2 小时。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等价值)59.14 万吨标准 煤, 同比增长 1.2%。全社会用电量 9.90 亿千瓦时,下降 1.2%。
其中,工业用电 6.61 亿千瓦时,下降 5.3%。
全年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监测结果 表明,新丰江马头福水和交通桥等主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 水标准。其中,马头福水国控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 3.32, 同 比下降 14.4%;交通桥市控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 3.73,同比下降 6.52%,河流水质总体上有所提升。
全年未出现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二氧化硫( SO2 )、二氧化 氮(NO2 )、一氧化碳(CO)、臭氧(O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细颗粒物(PM2.5 )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区 PM2.5 年均浓 度为 18 μg/m3,较2021 年下降 14.3%;PM10 年均浓度为27 μg/m3 , 较 2021 年下降 20.6 %。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达标率为 99.7%,达到省考核目标 97%的要求。
全县完成荒山(沙、土)造林面积 2339 公顷。全县林业用地 面积 16.96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81.2%,林木绿化率 81.2%,活 立木蓄积量 1185 万立方米。全县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1 个,面积 0.27 万公顷。
全年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 122起、 比上年下降 29%,死亡4 人、 比上年下降 50%,受伤 1 人、比上年下降 88.9%。其中,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3 起,比上年上 升 50%,死亡 3 人, 比上年上升 50%,无受伤人员;生产经营 性道路交通事故 2 起、比上年下降 81.8%,死亡 1 人、比上年下降 83.3%,受伤 1 人、 比上年下降 88.9%;消防火灾事故 117 起、 比上年下降 26.9%,无人员伤亡。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注:
1.公报中的2022 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 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以上调整为 2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 万元提高到 500 万元,增速 为可比口径。2013 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从 2015 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 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存款余额中,“单位存款”更名为“非金融企业存款” ,“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