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类体育设施 1395 个。其中,篮球场 (馆 ) 526 个, 羽毛球场 283 个,足球场 (馆 ) 90 个,乒乓球场 218 个,游泳 池 (馆 ) 122 个,网球场 47 个。
全区组织群众活动 8400 余次。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 92.4 %, 体育组织 (协会) 32 个。
十、交通、供水和售电量
全年全区有轨电车客流量 471.9 万人次,比上年下降 32.6%。
全区供水 23810.44 万吨,比上年增长 0.7%。累计售电 126.25 亿度,下降 2.6%。其中,居民 29.65 亿度,增长 4.0%;商业 25.70 亿度,下降 1.4%;工业 70.89 亿度,下降 5.5%。
图 7 2018-2022 年龙华区工业、商业、居民售电量情况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常住人 口 249 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6552.80 元, 增长 3.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2746.13 元,下降 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 4.2%。
图 8 2018-2022 年龙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
全年全区各类保险中,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47.69 万人;工 伤保险人数 140.10 万人;失业保险人数 137 万人;基本医疗保 险人数 180.85 万人,生育保险人数 144.08 万人。
表 5:2022 年全区参加各类保险人数
指标名称 参保人数 ( 万人) 比上年增长 (%)
基本养老保险 147.69 6.1
基本医疗保险 180.85 2.8
失业保险 137.00 1.4
生育保险 144.08 1.9
工伤保险人数 140.10 1.8
全区全年结婚登记 7509 对; 离婚登记 2135 对。优抚对象 300 人,抚恤事业费 1709.53 万元,安置事业费 1461.63 万元。 年末享受城镇居民低保人数 285 人,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380.9 万元。临时救助 167 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0.1 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430.9 万元。
全区年末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 95 个;养老服务床位共 816 个。全年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1808.4 万元。
十二、城市环境、治安和安全生产
全区城市绿化覆盖率 43.6%。绿道长度 279.2 公里,比上年 增长 1.13 %。公园面积 1735.77 公顷,增长 0.15%。年末共有公 园 163 个。其中,自然公园 3 个,城市公园 25 个,社区公园 135 个。市政公厕 130 座、社会公厕 474 座,垃圾转运站 139 座,生 活垃圾无害处理量 84.18 万吨,垃圾无害处理率 100%。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以观澜、民治子站计)优良天数 328 天,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89.9%,比上年下降 2.4 个百分点;臭氧评 价浓度为 162 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 8.7%。可吸入颗粒物( PM 2.5 ) 平均浓度为 18.4 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下降 15.2%;可吸 入颗粒物 ( PM10 ) 平均浓度为 35 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下降 22.2%。 区域噪声昼间均值 54.5 分贝,交通噪声昼间均值 69.0 分贝。
全年全区受理治安案件 15031 宗,查处治安案件 10592 宗, 查处人数 6823 人。刑事案件立案 13927 宗,破案 6989 宗。火灾 发生 1024 宗,直接经济损 169.91 万元。
全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率为 0.0102。其中, 生产安全事故 37 起,死亡 30 人。其中,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 26 起,死亡 19 人,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 11 起,死亡 11 人。
十三、商事主体
截至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商事主体 482923 户, 占全市商事 主体总量的 12.3%,全市排名第五,其中,企业 317607 户 ( 内 资 313174 户,外资 4433 户 ) ,个体工商户 165316 户。全区新 增注册企业 39222 家, 比上年下降 26.5%。按企业注册类型分: 私营 38780 家,下降 26.5%;外资 442 家,下降 6.0 %。按行业 分:制造业 1244 家,下降 22.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 业 19268 家,下降 32.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042 家,下降 23.9%;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316 家,下降 16.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51 家,下降 19.2%。按企业注册资金 分:注册资金 1 亿元以上 105 家,下降 5.4 %;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以上 270 家,下降 23.1%;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上 1709 家, 增长 28.2%。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的数据 为准。
2.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 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 实,2021 年,龙华区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 2807.32 亿元。
3.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 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税收数据 (合计) 为区级税收收入口径。
5.总诊疗人次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社康的诊疗人次数据。
6.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收支数据来自龙华区财政局;税收数据来自龙 华区税务局;教育数据来自龙华区教育局;科学技术数据来自龙 华区科技创新局;文化、体育、旅游数据来自龙华区文化广电旅 游体育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有轨电车数据 来自龙华区建筑工务署(轨道中心);供水量来自龙华区水务局; 售电量数据来自龙华区供电局;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低保、社会救助、 社会费用支出等数据来自龙华区民政局、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绿化覆盖率、公园面积、生活垃圾无害处理量等数据来自龙 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 局龙华管理局;治安、刑事案件数据来自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火 灾数据来自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生产安全事故数据来自龙华区 应急管理局;新注册企业、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 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