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6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3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他240个。各类机构实有床位2432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2272张。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888人,其中执业医生(含助理)933人,注册护士1343人,药剂和检验人员307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4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27元,同比增长4.7%;其中,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89元,同比增长3.5%;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66元,同比增长5.6%。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1.16万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7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3%。全年参加失业保险4.56万人、工伤保险7.97万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0.38万人。
年末拥有社会福利院1家,床位8张,在院人数0人。敬老院11家,床位804张,在院人数150人。全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419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1627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数3308人。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5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8万人,乡村人口31.52万人。常住人口48.18万人,城镇化率52.7%;人口出生率为6.68‰;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36‰。
全社会用电量21.6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其中,工业用电量12.7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6%。
注: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各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