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1 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 50 万元提高到 500 万元,增速为可 比口径。
4 、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 (1) 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2) 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 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3) 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 、2012 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 年起按照 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 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 在不可比的差异。
6 、2015 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各项存款余额中,“单位存款”更名为“非金融企业存款”、“储蓄存款”更名为“住 户存款”。
7 、地区生产总值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修订,农业相关历史数据根 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修订。
8 、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 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 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 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 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 息化学品制造业。
9 、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含外资银行。
10 、部分数据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和医疗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 自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路里程、运输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银行业金融数据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陆河县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企业研发中心数据来自县科 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量检验、专利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数据来自县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局;社区服务设施数据来自县民政局; 志愿者数据来自团县委;各类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户籍人口、道路交通 事故数据来自县公安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县水务局;气象数据来自县气象局;环境监 测数据和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生活垃圾数据来自县公用事业事 务中心;林业数据来自县林业局;其他数据来自陆河县统计局和上级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