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共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16个,文化馆125个,博物馆155个,国有艺术表演团体78个。全区共有70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14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共有广播电视台91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848.93万户,数字电视用户848.93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8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45%。年末共有档案馆165个,已开放各类档案42.48万卷。
全年接待国内游客5.89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6418.33亿元。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4502个,其中医院850个,乡镇卫生院126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1804个,村卫生室1893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2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6个。年末全区卫生技术人员41.51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86万人,注册护士19.2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70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4.17万张,其中医院23.70万张,乡镇卫生院8.26万张。
全年运动员在世界三大赛中获金银铜牌17枚,其中金牌12枚,银牌1枚,铜牌4枚。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4]2.97万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0.84万公顷,住宅用地0.22万公顷,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1.78万公顷。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比上年增长4.3%,原油产量增长40.5%,发电量下降0.3%,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增长11.8%。电力消费量下降3.9%。
全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1007.31万立方米/日。城市用水普及率99.81%。总用水量264.0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36.1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31.63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89.95亿立方米,生态补水增长6.32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523立方米。
年末全区共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6个,其中本年新增3个。森林面积148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2.56%。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39.1千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89.9千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37.6%。截至年底,建成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5.83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39.32平方公里。
全年全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98.2%,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1%。
全年全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35]总体为优,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平均为94.5%,三类水质面积比例为1.9%,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2.5%,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1.1%。
监测的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26.2微克/立方米。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市占64.3%,一般的占35.7%。
全年全区平均气温为20.9℃,比上年下降0.7℃,共有3个热带气旋直接影响广西。
全年全区共有海洋观测站25个,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发布预警44次。
年末全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力633.9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98.6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成区绿地率35.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83平方米。
年末共有地震台站641个,地震监测台网10个。
全年全区各级气象台共发布气象预警信号14711次,全年自治区气象台发布预警157次。
全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66万元,因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83万元。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14次,受灾面积0.06万公顷。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常住人口指在广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广西、外出广西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8、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数据进行了修订。
[5]2022年年末,全区0-14岁(含不满15周岁)常住人口为1118万人,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为3048万人。
[6]年度农民工数量包括年内在本乡镇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外出农民工和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产业6个月及以上的本地农民工。
[7]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是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8]居住类价格包括租赁房房租、住房保养维修及管理、水电燃料、自有住房服务价格。
[9]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10]高技术产业投资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六大类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九大类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11]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