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医院、卫生站及个体诊所共412间,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8间(公立),镇卫生院17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1间,村级卫生站306间,民营医院7间,个体诊所(门诊部/诊所/血液透析中心类)59间。全市拥有三级甲等医院2间,二级医院5间(包含罗定市妇幼保健院)。全市实有病床总数(包含民营医院)5144张,其中公立医院4471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包含民营医院)5577人,其中公立医院5034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65人(主任医师55人);副高级职称359人(副主任医师235人);中级职称818人(主治医师394人);初级职称4107人(初级师1768人,初级士2339人)。全市注册护士2483人,护师及以上职称1265人。
十一、资源与环境
2021年末,全市耕地总面积57.69万亩。2021年完成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面积3112亩,大径材培育示范林面积8000亩,零星植树34.6万株,森林抚育面积22660亩,封山育林4927亩。根据最新森林资源统计成果显示,罗定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58%(若扣除三个国有林场的森林覆盖率全市达到63.44%)。
2021年末,全市建有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建成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均为18.9平方公里。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排放量4.54吨,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约200吨,氨氮减排量约23.725吨。
2021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365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6 %。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2021年度总户数347227户,户籍总人口1297196人(男692909人,女604287人)。其中统计户籍城镇人口564746人,户籍乡村人口732450人,户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43.53%,户籍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56.47%。总人口中:0至17周岁为334055人,占总人口25.75%;18周岁至34周岁为352882人,占总人口27.20%;35周岁至59周岁为419488人,占总人口32.34%;60周岁以上190771人,占总人口的14.71%。
2021年度出生人口17752人(男9152人,女8600人,出生性别比106:100),出生率13.67‰;死亡人口7495人,死亡率5.77‰;人口自然增长率7.90‰;市外迁入人口6037人,迁出市外人口13931人,人口机械负增长数7894人,人口机械负增长率6.08‰。由于出生人数减少,迁往市外的人数增加,户籍人口比2020年1300200人减少3004人。
经云浮核定,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4.2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2.57万人,城镇化率为34.56%。
2021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20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65元,同比增长10.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61元,同比增长10.6%。
2021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6万人(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比增长1.5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61万人,同比增长37.54%;参加失业保险4.00万人,同比增长1.52%;参加工伤保险5.51万人,同比增长3.77%;领取养老金人数3.06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16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459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9.78万人,同比减少0.4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8.49万人,同比减少2.30%。
说明: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为年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本局编印的《2022年罗定统计年鉴》公布为准。